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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在2007年10月23日和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因甲方水电等不到位,相约自2007年11月1日起计算费用. 乙方向甲方所租的房子在2008年2月2日上午9点半左右因下雪屋顶全部垮塌,(而同一处所里面所有房屋无一处倒塌).厂内机器设备及所有物资全部被压在里面,情况很严重,事发之后,乙方心急如焚,马上与甲方联系,甲方竟说:天要下雪,这也没办法。乙方不断与甲方联系,打了几十个电话(很多电话都不接或关机),乙方在雪地里守了三天三夜,终于在5号的时侯甲方才露面处理。直到7号下午才把需要搬出厂房的东西撤出来,在6号当天,乙方夫妻俩连晚饭都顾不上吃,挑灯夜战,在雪地里一直搬到夜里11点多钟,7号又搬了一天.(甲方在6号去吃晚饭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来看望,更谈不上帮忙) 直到2008年3月1号甲方才重新搭好屋顶.乙方夫妻和2个工人把物资搬回厂内,又搬了3天. 接下来,乙方物资整理,厂内重建,损坏重置,维修,其中,机器上两个主要的模具受伤,要换得花好几万元,乙方是想尽办法又是刷、又是磨、又是抛光,重新调试整整搞了三天。七七八八的事情,如骨架重修、钢管重焊接、电源、开关、电插座、水管重买重接,厂地重新整理等等,乙方和工人们整整用了半个月时间,而陈先生本人每天都是工作12个小时以上。 因甲方所造房子不牢固,屋顶倒塌,重搭时间一个月;导致乙方本来培训好的工人另找工作,乙方不得不重新招聘新工人(工人不好找),培训又花掉乙方近一个月时间、培训损耗。甲方屋顶倒塌,抢救不及时,导致乙方所购买的6吨左右的水泥因渗水加停滞时间长,生产过程中,水泥都伴有硬块,以致生产不畅及浪费,有的不得不倒掉(倒掉了不少),甲方重搭的屋顶破洞不少,漏水漏得了,外面下大雨厂内下小雨,生产出来的产品都不能放置,一次又一次跟他们提出来都不来修理,约5月23号下午才派一个平时称为电工的人来修其中一段。以上种种,自2008年3月1号以后的2个月左右的时间,乙方都处于非正常生产状态。 甲方因重建屋顶,就地取材,用了乙方6包水泥和黄沙,至今没给钱;甲方在重建屋顶的过程中,无视于乙方的利益,把乙方辛辛苦苦生产出来的产品,水泥滴得到处都是,造成乙方近800支左右的栏杆成了次品,价值2万元左右。 其间,乙方向甲方商提,希望甲方在时间上给乙方一定的时间补偿,(2个月时间)另加甲方自2月2号——3月1号重建屋顶的一个月时间,共计3个月时间。甲方不同意,声称只给半个月的时间,(重建屋顶一个月的时间要算乙方的)乙方不认可,后来甲方称延后重建屋顶的这一个月时间给乙方,就算补偿;在5月20号左右,甲方来人告知乙方,一个月是甲方的最大的忍耐限度,不认可,叫乙方停掉,根本没有商量余地。甲方无视于乙方的利益,对于乙方的损失无动于衷,不仅不肯赔偿任何损失,还在5月25号强行停电,导致乙方彻底停产,工人失业。(乙方所付半年房租金实际使用应到6月1号) 乙方乃是本分善良之人,事以致此,乙方开始搬迁,把房子腾出来给甲方。(在乙方搬迁的时候,甲方已叫客户来看房) 房子腾出来后,在5月30号乙方叫好车,叫好工人要搬走露天里的栏杆,甲方竟叫他的工人老唐前来阻挡,说不许搬。乙方问其原因,老唐说是老板吩咐的,乙方去找甲方当事人,到处找不到人。后来乙方老婆蔡 ,在门卫近处发现了宣峰,问其不让搬原由,他说乙方还有些水电费未付,蔡当场表态要一分不少的付给甲方,当场邀请甲方到其办公室结帐,甲方当场拒绝,说没什么好结的,说他并不要蔡的水电费钱,说什么已把厂地承包给他的工人,蔡当场落实并非如此。这时,甲方原形毕露。大声吆喝他身边的人,说:看好,只要车子一出来,就把铁门拉上,不许让他们搬出去。蔡质问其怎么这样横?他瞪着蔡说:“我就是横,看你能把我怎样!”甲方手里拿着铁铲,随即又大声吩咐他的人说:看好,不许让车子出来。蔡对他们说,这几十元的水电费我一分不少的给你们,而你们造房子用我们6包水泥及黄沙的钱现在也要给。甲方的人凶狠地说:给什么给,没有。蔡再次找甲方当事人谈,甲方睬都不睬,最后蔡问他:你这么做,难道就不怕我们起诉你吗?甲方当事人大声说:“去啊,你去告我呀,去告啊!” 事已至此,乙方不想惹出别的是非,无奈只好忍气把装上车的栏杆重新卸下来(使用人工4人)。 甲方蛮横霸道,以上种种,导致了乙方从生产一线到后方(产品经营)全线倒闭,十六七万血本无归。给乙方的心理上、精神上造成了很大伤害,乙方每想起这些事,心里就堵得慌,饭也吃不好,觉也睡不好;乙方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要求甲方负全部责任,给乙方全额赔偿, 另:乙方再告甲方所造房子不合格,不能出租,应把所得房租退给乙方。

涉外纠纷
2008-06-03 2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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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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