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10月12日到公司上班到08年5月31日公司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5月15日我公司老板发QQ说叫我做到这个月底自己找工作,月底前3天他找了个出纳来接我班,我都交接完了但是那个出纳做了一天不做了,直到6月2日老板新找了个会计叫我去交接,当时我已找到新工作,我和他说5号我过去,这几天走不开,我和新会计也在QQ上先交接着,于是他就突然发消息说公司帐上少了3W的钱,6月3日下午3点不见人报警抓我,本人问心无愧,没拿过他一分钱,只不过可能在当时他要现金的基础上手续不齐 没叫他在支票上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