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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与连云港市某区政府一辆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对方驾驶员受伤,乘员死亡,双方车辆受损。经当地交警队认定,双方各负50%责任。对方驾驶员是该区政府的专职驾驶员,此次出车属为朋友帮忙,只请示了部门领导并获得了口头同意,没请士车队领导。

刑事案件
2008-06-03 09:15: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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