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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0年购买了寒亭**建筑按装公司商品楼房一套.建筑面积54.84平方米,当时我们双方签定了一份购房协议,房产证由他公司办理费用他们付,现在才情楚他们没土地使用证.根本就办不了房产证,2000年签的合同就成了一张费纸,先在房价这么高,由于没产权,致使房子不能卖出,找他们也只是说退房,补偿利息,我当时是6万买的.利息4万.我不接受.我的房子要有房产证,价值在20万以上.是他们在当事为了好卖房子欺骗了我,应该补偿我由于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装修和误工损失,要是这样诉讼时对方属于诈骗行为吗?我以什么方式提起诉讼?还有一点是土地使用证是工商局的,此建筑物是通过有关部门批准,不属于非法建筑物.**公司也只是和工商局签定了60年的使用合同,因此鸿达公司不能办理房产证.

涉外纠纷
2008-06-02 12:36: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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