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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婚涉及财产及债务问题,由于婚前了解不多,婚后感情不和,所以在短期内老公提出离婚,我们婚后没有子女,但有婚后的财产。事情经过:我与老公结织后,他答应替我偿还个人债务,并在婚前和婚后打款到我的帐目上(没有其他收条),还承诺了其他事宜,(有电子邮件),由于婚后我没有了工作,照顾他的生活,(我原来是职业女性)后得抑郁症,在医院查出后让住院,他拿走我的病历,说和我父母商量,(有发给我父母的短信为证)后托词不让住院,我看病是在4月28日看的,他在5月15日就写了起诉状要离婚,还将他的家人于5月11日叫到家中居住,(现在还在住)他说要分开冷静冷静(他的家人还是我开车去接回),就在另一处他的住处居住,在五月27日我收到法院传票,他要离婚,而且说没有家产(有婚后共同财产的证据),还要追偿他替我还的十万多债务,(他早有预谋,我不知道而已),就在她家人来的第二天,他让别人借走了车,到现在没有影,我想请律师为我讨回公道

其它综合
2008-06-03 16:10: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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