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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邓承英亲自到本人家要求更换一块耕地(邓家1.15亩换我家1.13亩),换到地后本人到了92年10月把自己的0.75亩同1.15亩共1.9亩签订15年(即到2007年)合同在93年租给邓承英的爱人高志雄推做鱼塘,直到07年都没有意见.07年租期完后,08年邓承英的儿子续租鱼塘,转租后,邓承英的儿子以其不同意86年的换田为由(86年前由其母作主换的田),不同意给塘租,且要换回以前的耕地.在社区召集解决问题时,邓承英拒绝不到社区协商,直到今日未得到解决.现在的状况是:我86年前换来的1.15亩耕地现在被邓承英的儿子转租给一个叫欧二的人养鱼,邓承英的儿子以不同意以前其母换田为由收了欧二的租金(欧二说租金已交邓承英的儿子),即现在邓承英的儿子不但说我那1.15亩(以前他家换给我家的田)是他家的,连我以前未换田时的那1.13亩也说是他的,大队有一个干部还说以后那1.15亩田如被国家或开发商征用所得款归邓承英家!现在变成了我连我以前未换田时的1.13亩都没有了.

涉外纠纷
2008-05-31 13:52: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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