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 我于2008年初借给女友27万元共同在市区买房,但产权是办的她的名字,她也打了欠条,并以一个镇上的门面房作抵押,期限5年;今年5月至6月又先后借去我20万元,这次打的是借条,也没有用什么财产作抵押,期限还是5年。但后来我从她的朋友中了解到她在镇上的门面房在此之前已经抵押给其他人,并以房屋产权证扣押。我们现在关系很僵,请问律师我现在想要回这笔前可以吗?或者5年期限到后再起诉万一其他债权人一共起诉她我有把握能拿回我的钱吗?因为我没有她房屋产权证作扣押,我比其他人先起诉把握性大些吗?还有欠条与借条有区别吗?谢谢!

刑事案件
2008-10-18 10:39: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本案中的欠条与借条没有实质区别。债权没有到期不能主张提前归还,除非她有预期违约行为可能影响你的债权回收。抵押必须登记,用房产证“抵押”是无效的。
  • 马律师你好!很高兴得到你的回复!在这里我补充一下:
    我女友借款的期限是5年内还清,现在起诉要求归还但不知法院能否受理?另外她抵押给我的房屋,房屋产权证她却扣押在别的债主手里,我拿什么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呢?
  • 请问律师“预期违约行为”是指那些方面?
    财产抵押到房产部门登记还是到公证处登记?
  • 你有她打的欠条,可以起诉,抵押有效的法律程序应当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应当起诉,详细情况可以打电话1313453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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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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