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2008年1月2号进的这家工厂.当时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3300元.试用期过后可以根据能力再调薪.当时定的工作时间为22天8小时制的月薪,可是上班后部门副理要求我们天天义务加班,直到前几天直接要给我们转成日薪,要求我们每月要加66个小时班才能拿到公司给的3300的工资,最后我们部门的几个同事都没同意.今天公司便以我们没同意为理由解雇了连我在内的5个人,我们几个人里面有3个现在都做满5到6个月了还没签劳动合同

民事相关
2008-06-03 11:09:1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