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当天下午,因临沭县停电,我建筑工地内部的食堂因此没有按时开饭。于是,一来自浙江金华的民工,下午18点下班,从工地现场回到工地内部的宿舍后,到工地外面的小饭馆吃晚饭。19点10分,在回工地宿舍的途中,被双轮摩托车撞到后当场死亡。交警认定为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为全责。但肇事者因家庭条件不号无法承担全部民事经济责任。 工地现场和工地宿舍在同一围墙内,当天晚上不需上班。该民工出去吃饭走的路,不是上下班的必经之路。

其它综合
2008-05-30 20:20: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