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麻烦咨询一下:
我在成都买了套房子,合同定的是12月31号交房,超期30天之后可以退房的
另外对于不可抗力有约定:
开发商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天内书面通知业主
但是从地震到现在,都没有收到过书面通知
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可以以地震为由推迟交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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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2.如果没有收到书面通知发生不可抗力事情,则可视为交房时间不推迟
3.如09年1月30日过后还未交房,你有权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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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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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扣除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但应由开发商举证。因此,如果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你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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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没有作出书面通知,不得以地震为由延期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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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