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公司07年7月招收了3名中国农大的研究生做销售人员,为其办理了北京户口.签了5年的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自2007年10月工资开始,收取他们每月工资20%作为合同违约金的保证金。按时足额为他们上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008年年初此3人又与公司签署了承包合同。2月份,此3人突然提出辞职,理由是公司收取了他们保证金.接着到公司移交工作。因为缺少很多相关重要资料,我公司要求其提供完整资料才能办理交接。后此3人到潮阳劳动仲裁起诉了我们,4月10日开庭,公司又对他们提起了反诉,5月13日开庭,28日出了仲裁结果。判解除劳动合同,他们返还公司材料,不支持其他请求。 公司是否有必要对他们提起诉讼?此种情况,明显就是来公司骗了户口走人的。之前公司招收过几十名农大的历届毕业生,如果轻易就放走他们,势必对其他人造成影响,可能对公司稳定发展不利。如果我们起诉,可能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从现在起诉到宣判,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如果可以拖上3个月以上,我们就想起诉,因为他们手里有我们重要的商业资料,如果很快解除了合同,怕他们会对公司做出泄密的事情.

公司企业
2008-06-03 14:30:0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