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妹三人父母双亡,爷爷奶奶健在,且爷爷离休有经济能力。大姐与我均已工作,三妹读高中。因为母亲一直有严重的精神病,在我出生43天后将我遗弃,由爷爷奶奶见到进行抚养至今。父母留有楼房一座,由大姐三妹居住,三人协商无果,我将大姐起诉,大姐和我均想买下此楼,三妹支持大姐,爷爷奶奶也支持大姐买此楼,我想问一下,我的胜算有多少?我可以通过什么办法能买下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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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继承你父母留下的房屋,也就是说你可以继承你应得的份额,不知道该楼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你说得不明白,只能简单答复如上,如果需要帮助,可以和我电话联系,侯律师电话:1304060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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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