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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部分房产在爷爷的名下.爸爸与爷爷签定了协议,大致内容是拆迁后房款由爸爸继承.协议现在在我手上.如果我爷爷签定协议把房款的继承权给我,在法律上有效吗?爸爸如果和妈妈离婚,这应该不算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吧?

婚姻家庭
2008-03-26 14:08:2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首先,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发生的。如你爷爷想把房款给你可以办理赠与。你现在没有继承权。如果你爸爸和妈妈离婚,继承在这期间,应该算是他们的共同财产。但此事的解决可采取其它方式。13840318837
  • 办理一下房款的赠与手续就可以了,不存在继承问题.
  • 那在哪里办理赠与呢?如何办理?
    对了~谢谢各位的指导.
  • 同意7楼楼主建议.
  • “拆迁后房款由爸爸继承”------拆迁不必然导致继承开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爷爷签定协议房子由你继承是有效的,但所有权仍未发生转移
    属于你爷爷的部分是你爷爷的,该部分不是你父母的财产。
    你爷爷也可以现在就把属于他的部分赠与给你,要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房产所有权才发生转移。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
  • 你爷爷这部分的财产完全可以本人自由处分。
  • 按房管局的要求办理就行了
  • 写一赠与协议,最好办一公证
  • 首先,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发生的。如你爷爷想把房款给你可以办理赠与。你现在没有继承权。如果你爸爸和妈妈离婚,继承在这期间,应该算是他们的共同财产。但此事的解决可采取其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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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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