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好,本人于2008年3月28日通过中介购得一套二手房,于今年5月16日与原产权证当事人去市房产交易所签定房屋买卖契约,办理了产权证相关过户手续,付清对方全部购房款并交完相关税费,只待数日后去领取本人的产权证,谁知,今天5月27日上午去领取时,房产交易所通过电脑查询后,告诉我保管产权证的同志外出不在,叫我改天再来,于是本人5月28日上午去取证,房管所告之本人不好领证。我就纳闷,经询问得知,原房主当事人之夫于今年5月23日写下一张欠条给债权人,债权人立即于5月26日到法院起诉申请此房屋保全,法院已受理于5月27日下午发出查封保全文通知房地产部门。 本人很纳闷,房产证或许已办好,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我是通过中介合法购买而来,为何就不让我领证或过户呢?现肯请贵网律师给我指点迷经!!我还能拿到我的房产证吗?不甚感激!! 另有个情况要说明下:原房夫妻二人于2008年2月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屋归其妻所有,其它一切债权及债务由其夫负责。房屋产权证原来是其夫名,离婚后,2008年2月份过户到其当事人(女方)名下。 债权人起诉理由是此笔债务系他们婚前所欠债务,由二人共同承担。

债权债务
2008-05-29 20:51: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