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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丈夫均无过错,只是感情不合,如女方提出要离婚,鉴于目前的以下状况,如果走司法程序,法庭将可能作出怎样的判决: 1、一女近四岁,外婆带至上幼儿园,因丈夫虽在本地单位工作但不是本地人,女儿与爸爸一方亲戚走动极少。 2、一套价值20万的住房,婚内财产,因购房目前欠债2 万元,借债为私人现金。 3、双方均没有钱给付对方,房产无法分割。 4、无其它债权债务。

其它综合
2008-05-30 11: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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