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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出生于2004年11月4日,龙风胎,且女儿出生时体重为1斤7量重,在省妇幼保健院ICU出院后,一直在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做儿童保健.期间,孩子在三个月的时候由于夜哭我为她了颅脑CT,CT显示脑室增大。当时我们在七院小儿科诊断时,医生告知是由于孩子出生时体重较小而引起的脑子发育不全,说慢慢地好起来的,并且当时给开了键脾养胃,安眠之类的药。孩子半岁的时候,我们做体检,医生除了说孩子体重身高和头围均低下以外,没有其他的指导。一岁时,由于孩子仍然不会走路,我们再次到七院检查,医院给我们的结论是孩子体重小,不能以正常孩子来衡量,说能到2岁会走也可以的。由此我们相信医生的话,以为孩子会慢慢好起来,直到2006年10月26日我的女儿2岁时由于不会走路在儿童医院被查出是脑瘫患儿,且已经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我们只有在儿童医院脑瘫康复中心治疗,期间也回过七院儿保科做儿童保健,他们在儿童保健书上曾补上以前的保健记录,这使我不解,已经做过的保健当时没填,为何在我们查出了病情再填。现在孩子已经在医院治疗了将近两年,医生给我们的结论是孩子已经错过最佳治疗时期,会留下后遗症。如今我已经没有别的办法,我的孩子以后可能都不会象正常孩子那样走路,也不能象正常孩子那样上学,我们当父母的是老百姓,不懂医学上的事情,难道医生没有告知义务吗?难道就不应该告知我们预防这种事情的发生吗?

行政纠纷
2008-05-27 2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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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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