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2006年底回家过年经人介绍认识的,在过年我帮她买了项链一条是白金的。因为我们都在外面打工。过完年我去了杭州,她去常州。我们就用电话联系。2007年5月1号放假回家我又帮她买了白金戒指。还给她家8800元彩礼,2007年10月1号我们结婚了。从结婚那天算,她和我在一起3天,她去了常州,我去杭州。2007年底回家过年,她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回了娘家。过年回家7天,她在娘家住3晚,我和在一起4晚。我要求她到杭州来,她不同意。我说我去常州,她还是不同意。我想就过段时间在说。放完假我们都要回去上班了。2008年3月我去常州找她,她不见我。我在常州呆了一夜,我回杭州了。她还发信息我,说你会后悔的因为我不喜欢你,现在我想和她到一起,她不同意,我就提出离婚。因为婚前给她存五万元人民币。存折是她的名字。这钱是房子折旧费,因为我家在农村有房子,就没有到城市买房子了.就给了我们五万元,存折是通过媒人给她的。她不同意离婚,钱不愿意还我。我们没有在一起生活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