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
去年底新购房屋装修在某商家购买的没有上油漆的实木地板,约定我们提供商家建议购买的品牌油漆,余下的由商家负责安装、上漆、铺设完成。我们预付了少量定金先行提货,尾款约定铺设完成后给付。
原木地板安装打磨,第一遍底漆涂上干透之后出现了严重的大片大片泛白现象,商家找工人重新打磨涂漆后严重瑕疵仍然存在。代理商来看过,他们自己在那儿说是地板的问题,含水量太大,但是他们不出具书面证明,当时我们也没有录音存证。
现在的问题是,商家无法把瑕疵消除,也不同意把地板更换,上漆的工作也未完成,却要求我们把尾款全部结清。双方私下协商未果,商家以欠款为由将我们告上法庭。
想请教:
1、之前约定是购买地板后商家负责找人安装、打磨、上漆、铺设完成。可是目前上第一遍底漆之后已经发现肉眼可见的严重质量问题,是否可以以商家瑕疵履行以及约定事项未履行完成,暂时拒接支付余款?
2、商家主要做实木地板的经销,上漆和安装铺设等是在定单上手书的约定,商家是否有权利单方面把后面的约定废止,要求我们支付实木地板的全部货款?
3、肉眼明辨的瑕疵,我们还需要找相关的部门出具产品质量的鉴定报告吗?(考虑到费用问题)
4、同一时间,我们是否需要就产品质量对商家提出反诉?反诉后,两案是不是并案审理?
5、通常这一类的案件从开庭到判决大概要花多长的时间?如果双方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一般需要出庭几次,多长时间才会有判决结果?
6、另外,商家来安装、上漆是一月初的事情,当时已经发现问题。现在商家向法庭提起的上诉上面是写他们是一月下旬来安装的,这个与案件的审理结果有没有关系,我们是否要求更正?
谢谢,请各位律师不吝赐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