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父亲给我钱买了套房,说是让我住,合同和发票写的是我的名字,房产证马上办好了,写的也是我的名字,现在我父亲又不让我住了,还要我给他办房产过户,我不同意。如果2006年时我父亲告诉我那套房不是让我住的话,我当时肯定会另外买一套的(那时房价便宜,2800每平米),现在是2008年了,房价涨到4800每平米了,我如果把产权过户给我父亲的话,我就没地方住了,现在房价很高,我也买不起房子了。我以前给父亲说过,我可以还他钱(分期,一年给他5万),但他非要我一次性给他65万,当时买房用的是39万,我没那么多钱,我父亲想把房子给我弟弟,我肯定是不会同意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