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8年7月28日,我妈妈在做右腿髌骨骨折手术过程中右腿下侧被手术电刀烫伤,部分肌肉被割除,当时手术记录是割除2*3cm,实际伤口为9cm,在手术过程中并未通知我们家属,我们家属也没有看到被割除的烫伤肌肉,只是在手术结束后通知我们家属小腿被烫伤并已缝合。现已拆线出院,还不能下床走动。在医院一共花去医药费用8000元。医院愿意承担2000元费用,我们家属觉得不合理,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们上诉,根据有关规定能得到多少赔偿,我们需要准备写什么材料,要不要做医疗鉴定。

医疗纠纷
2008-08-13 15:21: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