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主要从事酒水饮料生意,最近承包了一些酒店的现榨果汁,现有一酒店进场后,发现该店老板钻空子,不知以下问题是否可以打官司:
合同条文:我司以现金12000元和货款帐扣6000元作为贵酒店现榨果汁专场销售支持费用,合同期间,该酒店不准其他现榨果汁类进场,否则视违约处理,按违约金30000元赔偿。
问:现在酒店方面未经我方同意,私自增加现磨豆浆进场,豆浆难道不属于现榨果汁类吗?
经我仔细多方了解,豆浆其实就是豆汁,我做的果汁就含有五谷杂粮等果汁,例:黑米汁、玉米汁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