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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有五个儿女,我是小女儿,今年四月份查出我母亲患有癌症,我从五月初从外地回来照顾妈。妈在这期间分给了五个孩子每人五千块钱,这是妈的心意,并同时告诉他们自己已经没钱了,但是他们知道妈手里还有些钱。因为我没工作,条件不好,妈一直很心疼我,这几个月又是我自己在照顾妈,妈把剩下的存单及身份证都给了我,密码也告诉了我。 现在我妈已是晚期,说话也很困难,也不能写字(我妈是半文盲,思想也比较落后),而且我妈又很怕死,我若让她立遗嘱还怕她生气。我怕妈走后兄弟会和我争财产,他们也不知道我妈到底还有多少钱,而且存单也都在我这。请问他们可以起诉我吗?如果妈走后我把存单改为自己的名字问题可以解决吗? [[i] 本帖最后由 thepark 于 2008-8-12 18:13 编辑 [/i]]

婚姻家庭
2008-08-13 14: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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