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7年五月从别人手里接手了一家商场柜台,经营化妆品,我交了进场费和押金给他,但是商场是不知道的.还是以他公司的名义签定合同的,商场和他的合同是每年的12月至次年12 月,去年九月他又重新在我经营的柜台旁边接手了几张柜台经营其他品牌的化妆品(但他没有交进场费和押金)_,但他和商场的合同是和我的那份合同写在一份合同上的.只是在上面增加了他的几个品牌,而且去年12月签合同的时候我都不知道,并且2007年的合同当时也没给我,也没向我告知具体的内容,到前几天我问他要了合同他才给我的,我看了一下,合同的内容已经有改变的,在我和他签定的合同当中只是委托他和商场签定合同,其他的一切都与他无关.而且在我经营的过程当中他还在商场处理一些柜台上面的事情,造成了我的损失,事后我才发现,一部分现在已经被我讨回.并且自从他增加品牌以来,在每个月结算的时候(商场的货款都是汇到他公司帐上)都会被他多扣掉一些钱,也是事后被我查出来的.在此我想咨询律师:我和他的合同是否有效?他是不是属于欺诈?我能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该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呢?谢谢!!

损害赔偿
2008-05-20 20:26: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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