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7月10日.我朋友去迪吧跳舞,因和保安的女朋友离的近了一些.一个保安过来打了他的头有一个保安达了他的耳朵.因为朋友喝酒了,想一群人打我一个就气不过.出去就拣了玻璃片,在一个保安肚子上扎了一下,在跑的时候,有分别在两名保安的胳膊和腿上划了一下.
我朋友耳膜穿孔(看病时医生说的,鉴定没出来).那边一保安是腹腔进血(已鉴定),一个是手部神经怎么回事(还没鉴定),另外那个没事.
现在我朋友已被逮捕.那边什么事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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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想问什么。不过我可以谈一下我的看法:现在你朋友被逮捕,说明你朋友可能涉嫌犯罪,不知道腹腔进血的那个鉴定出来没,如果鉴定是轻伤或以上,你朋友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你朋友的鉴定出来了,对方也有可能承担责任。现在是侦查阶段,也就是公安机关收集证据调查事实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为他提供法律帮助。其他人是不能会见的。建议你朋友的家属为他聘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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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根据你的表述,你朋友的行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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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左胳膊关节处伤了,肌腱断了,能不能造成肌肉萎缩,左手无名指和小指没有知觉,会构成残疾吗?
是属于重伤害还是致残。
构成两个人重伤害会怎么判?
一重伤害一致残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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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如果你朋友构成轻伤,对方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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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的情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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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表述清楚你想问什么问题。另外,最好找当地专业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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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