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可是我爱人去世的时候没有能够留下遗嘱将他的那一半房产留给我。这样的情况下,我的子女可以分得属于他们父亲的遗产,是不是说我的房产,几个子女都是产权人,如果我卖房子,他们都必须到场签字同意出售才能够出售?
我的房产证被儿子无理扣押,我能否申请派出所要求他们交还房产证?
如果我签署一个协议给儿子,写:我主动提出以后的赡养费均从我的财产里面出
那样如果以后我的财产用完了。我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要他们支付赡养费用吗?法院会支持我吗?
房产证挂失是不是需要6个月?有没有时间短些的办法?房产证挂失,听说要登报,我儿子如果扣押我的房产证,我登报了以后,他们去房产所说没丢,房管所会如何裁定?算丢失了,还是算无法挂失?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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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一半属遗产,在遗产被继承前属全体继承人共有的状态.故你卖房子需经全体继承人签字同意转让才能办理过户.
赡养义务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在你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个人认为,现在房产属共有状态,继承人中谁拿着房产证也并不证明谁就享有所有权.协商解决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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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您的指点
[[i] 本帖最后由 jiqixmao 于 2008-8-12 02:45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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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