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家住在县郊的农村,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发展郊区开始繁荣起来。一方面,这些年来家住偏远交通不便利地方的农民外出打工,他们手里有了一些钱,不愿回去居住,想在外面买房,和城里相比,他们更喜欢买郊区的房子。另一方面郊区的农民也想改变自己的住房状况,同时售房赚钱。 农村的宅基地不能开发商品房,而我们这里土地房屋部门可以办完整的手续,鼓励你建房并且还规定公路边的必须建六层或七层,不然不给你批,建房办手续的费用相当高。 村里的很多耕地都建了房 我怀疑在我家这样一个相对落后的地方,这些政府部门有没有依法办事,开发房屋有法律依据吗?农民所建的房屋有没有保障?

涉外纠纷
2008-05-19 14:49: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