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律师:您好!我和妻子是别人介绍认识的!在双方父母同意下结婚并在一起居住。举行了婚礼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书!而且结婚的时候给了她们家25000元人民币!结婚后我发现她不是处女,证据是她前男友给她发的一条信息!当时,我非常生气,拿了一把砍刀跑到她的家中。把她按翻在地,并说要砍死她。但我实际并没有砍她。她的母亲和外婆及她大姑3人将我按翻在地,她从自家手中拿了1把刀对我连砍5刀,将我砍伤,最深伤口10厘米。在腰上,医生说差0.5厘米砍到肾,后果无法预料!在她持刀砍我的过程中,我始终未曾还手!出院以后她以两人感情不和为由不与我一起生活,所收受我家的钱财也一概不与归还!我是人财两空,请问,我打官司会赢吗?万望赐教,不胜感激。能赢的话就委托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