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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从1998年至今单位未按档案工资发放,单位一直有几百万存在银行里,不发放的理由是存款是我单位1996年卖地皮所得属于固定资产,不能用来发工资,到现在单位欠每个职工的工资高达10多万,在职职工一直到去年5月份前所拿的工资只是档案工资的30%。想知道这算不算恶意拖欠工资呢?多谢了!!

婚姻家庭
2008-05-17 15:23: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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