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想得到你的帮助,事情是这样的,在2007年9月份,我在**公司购买了一辆摩托车,于2008年4月21日出现断火现象,后经经销商技术员断定为点火线圈烧坏,但经销商2次更换电火线圈都没修好,断定必须使用同型号点火线圈,于是向昆明经销商发出零件配送请求,在经过10多天,线圈到了,但发现根本不能安装到摩托车上,昆明承认配件发错,于是向摩托车厂家重庆发零件,到了5月12号左右,配件发到,断火现象得到了解决,但摩托车经过维修,油箱有刮痕,更换点火线圈的地方有螺丝滑丝和擦痕,在我试车过程中,发现档位显示灯已经损坏,电瓶已经被消耗干,点火开关一直处在开启的状态下,现在车还停在维修场,我想咨询你下,如果到这个月也就是5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摩托车包退包换实施细则,由于修理者原因,修理时间超过30天,修理者为购买者更换同型号摩托车,我的这个条件达到吗?希望您能帮助我下,我的摩托车现在5300多公里,时间为半年多(还在3包范围内,摩托车用户手册上也明确规定在三包期内按摩托车包退,包换实施细则实行)谢谢了!

继承
2008-05-17 13: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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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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