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先生结婚4年多,在老家都办喜事请酒了。因我在国外工作,所以到现在还没有结婚登记,今年初他提出要离婚,目前有2个房子一个在福建,一个在广州但都是他的名字登记。不过2个房子的房产证都还没有出来。当初房子的钱大多数是我付的。现在如果要办理房产证更名可以吗? 如果不可以,那如果办理房子过户可以以夫妻的名义吗?我们没有结婚证书。谢谢,待复。
你好:
根据你的以上情况,我认为有几个问题要明确.首先,你们并未进行结婚登记,只是请酒了,从法律上来说,你们还不是夫妻,所以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其次,以他的名义购买的二房屋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从法律上讲,如果都是以他的名义购买的,产权人是他,你无法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要求过户和更名.再次,如果他自愿同意将房屋更名到你的名下的话,也只能等到房产证办出来以后才能办理更名手续,目前未办房产证的房屋是不能办理更名的.
基于以上情况,建议你尽快和他就房屋问题达成书面协议,确认你的房屋产权.如果你在国外不便处理的,可以委托律师代办相关事项.祝你一切顺利.
黄律师,电话:1355600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