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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2004年9月7日,王**和李**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是完全不平等的,当时王**已是严重的躁狂症精神病患者,神志不清,当时王**是在无意识状态下签的字,并非她本人意愿,实际是李**哄骗诱导签的字。现在请求法院重新分配财产 。 当时协议内容如下:(1)子女抚养事项:男孩5岁归女方抚养(2)财产处理事项:财产全部归男方所有(3)房屋产权处理事项:无(4)其他事项:无 协议当中第3和第4项全是欺骗政府。 当时财产的真实情况如下:(1)房产两处:价值54万(2)原始股票一万股(07年上市市值60多万)(3)王**的养老保险一份,李**在04年10月私自办理退保,得退保金3万多元。(4)家具家电首饰价值6万左右。 王**的病历诊断时间表如下:2001年1月27日,第一次患病,诊断为器质性脑精神障碍,住院1个多月,之后回家治疗;2004年4月,诊断为双相型情感障碍,当时抑郁期;2004年9月1日,医大门诊诊断为躁狂症,神志不清,服药治疗;2004年9月10日 ,住院治疗 。 特殊情况:李**一直无生育能力,儿子不是李**亲生,儿子是李**设圈套,让王**被别人强奸后,李**强烈要求抚养而生下的。 王**是我表妹,因为病情时好时坏,无法工作,无经济来源,和孩子依靠年迈的父母生活,境况贫穷,十分可怜。请问律师:这种情况王**能重新分得财产吗?李**硬说孩子是婚外情所生,还要求王**赔偿他。律师,王**算是过错方吗?如果无证据证明是强奸所致,过错须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
2008-05-15 15: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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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