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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您好!我是北京服装学院的一名应届毕业生。我在4月1日应聘到“世界手工艺之窗”工作,负责管理电脑和电脑销售模块。这是一家小型的工艺室,只有我一个负责电脑方面,和3名负责手工制作的员工。所以,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4月3日,公司电脑中了比较严重的木马病毒等,对程序不太熟悉的我好不容易才将电脑修复。在这过程中,秦老师(老板)不懂电脑,来店里也总是来去匆匆,我们反映情况的时候,总会到一半就不见他人影。在4月19日,我将阿里巴巴支付宝的证书下载安装到电脑上,并在20日教秦老师如何使用支付宝提款。由于在之前,公司电脑中了比较严重的木马病毒等。于是我对秦老师建议把公司主要的资料拷贝刻盘,以备不测。由于当时正在下载安装证书,所以我就以证书为例,向秦老师解释为何需要刻盘,以及复制的重要性。当时秦老师同意刻盘,由于已经过了下班的时间,所以我就没有再次确认刻盘的内容。 4月30日下午,我在公司制作有关于母亲节的海报,6点下班的时间要到了,于是我就开始整理笔记和这一天的工作,这时,我再回头浏览海报的时候,觉得还有一点不足……于是就想拷贝回去再修一下。盘里面还有的是将要去刻盘的公司资料。下班时间到了,同事要去吃饭,匆忙中,我便将U盘落在电脑上没有拔下来。 5月1日我休息一天。 5月2日,我按时来上班时,秦老师就已经另请其他人修改了所有密码,并且叫我不用来了。之后,秦老师让我写过程和保证不泄露公司资料,我就如实写了,也保证了。但今天5月9日,他发来信息给我说,她不承认曾要我刻盘的事实,还说我掩盖事实,扰乱是非,还说我很清楚自己的犯罪动机,说这会让我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损害赔偿
2008-05-12 21:10: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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