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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直有个问题困扰着:我是北方人,2003年大学毕业来到武夷山,和老公一起创业。2004年6月14日我们注册了公司,每个人是50%的股份,2004年11月,老公的妈妈拿钱35万,我们在武夷山买了2套房子,不过其他的装修,电器都是我们用自己赚的钱买的。2套房产证上都是老公的名字。现在房子已经升值了,差不多可以值100万。因为老公是浙江人,我们是2005年1月25日才回老家注册的。 那么房子属于我们的婚前财产,我没有份对吗? 如果我们现在把房子卖掉,再买房子呢?我有份吗? 房子我们没有作为公司的财产,但是公司的法人写的是老公,那么公司的50%财产是我的吗? 房子后来升值的65万属于谁呢? 谢谢!急切盼望回复!

行政纠纷
2008-05-12 20:26: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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