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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我亲属,b是村书记,两人因工程合作认识的 ,b因某工地施工影响村民休息酒后与其工地经理发生争吵,将其脸部打肿,随后离去(此过程中a都在场),他们一同回到村委会。半个小时左右,20多个工地的人拿着铁棍来到村委会,为其经理报复,a没让b出来,和其几个朋友想要制止(随手拿把菜刀想把他们吓住,这是真实的想法)。结果反被他们用铁棍将头部打伤,缝有20多针,在工地方报警的前提下a被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处以十五天的治安拘留,现在(5.11)是12天。目前公安局想定b黑社会的罪名进一步调查。说a是他的同伙。

行政纠纷
2008-05-12 21:42: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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