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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男方的法院传票,要求上庭解决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我们是前年经媒人介绍订婚的,并没有领结婚证,去年年四月份发现自已怀孕了,孩子六七个月的时候因感情出现问题,男方要求把孩子打掉,因为当时怀孕身体极度虚弱,如果把孩子打掉,随时有生命危险和以后不能生育的可能,所以没有将孩打掉。现在我们之间还没有经过调解,男方就要解决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我们之间的问题还没决解,也就无所谓孩子的抚养问题了。请问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办呢? 到现在,孩子出生7个多月了,男方连看也不看孩子一眼。

婚姻家庭
2011-12-04 23:57:29
共有17位律师解答
  • 1.你们双方如果都符合婚姻法的结婚条件,双方合好后,应当办理结婚登记;
    2.不能合好,应当解除同居关系,同时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的扶养问题。
  • 准备证据,积极应诉,但双方无论是否结婚,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 虽然不是合法婚姻,但是孩子的抚养问题是必须要解决的,既然已经收到传票,那就应当出庭应诉。
  • 我们之间的问题私下还没解决啊,要是讲和的话,孩子的抚养问题也就不存在了啊!
  • 还没有登记结婚证。
  • 我们是经媒人介绍认识的,订过婚,现在婚约还没有解除,也就是还维持着婚约关系。在解决抚养费问题的前提条件应是先解除婚约。
    如果我写的答辩状,要求先私下调解婚约问题后,再法院解决孩子抚养费问题,没有调解婚约问题之前,我不会同意上庭的。这样写的话法官会同意吗?
  • 你们没有登记结婚是事实!就不要说什么婚约没有解除!如果不能和好!孩子2岁内一般是母亲抚养的!最好能出庭!私下解决的事情<婚约>和孩子的抚养问题不要加在一起
  • 我们还没有正式谈解约的事情啊!所以也不知道能不能和好啊,可否先解决婚约的事情,再谈孩子的抚养问题?
  • 本人现在在外地,来回不方便,可以不出庭吗?
  • 如果我不出庭的话,会有什么结果呢?
  • 各位律师,万一到时候有事情而真的不能够出庭的话,结果会怎样呢?
  • 你们还没登记,不能算是合法夫妻。但小孩是你们双方的,你们均有扶养义务。你应当去应诉,或委托律师去应诉,要求男方支付扶养费。
  • 你们登记结婚了吗?
  • 已经生了小孩,就不管结没结婚都得对小孩负责,既然男方起诉了,你就应诉吧。
  • 应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并要求男方支持小孩的抚养费。
  • 1、你既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而不按时出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的,你不出庭将对你极为不利。
    2、建议立即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 双方无论是否结婚,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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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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