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拟承租一套广州天河区新建商品住宅,但目前该房尚未办理房产证。但房东称可以提供房屋购买合同、首付款**及银行按揭合同等资料证明该房产是他购买的。
我的问题是:
1、租住这样的房子,我的权益是否有保障?
2、如果可以租住该房屋,我应该查验哪些合同和材料以证明房东对该房屋拥有产权?
3、还有哪些需要注意?
谢谢各位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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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装修,住一个月付一个月租金的话,也没有什么风险,哪天不能住了,钱也不付了。
你可以约定,如果因为房东原因不能继续租赁的,房东赔你一点搬家费就行了。
风险有两种,一种是巨大风险,不可以碰的,一种是出现风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属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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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两位版主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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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对承租人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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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关注的是房屋的使用价值,有无房产证对使用价值影响不大,只要能确认房主是房子的权利人,租赁合同效力无瑕疵就没什么大问题,对于房主违约责任约定的明确一些就可以。
[[i] 本帖最后由 徐影 于 2008-8-8 17:02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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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