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工队(其实是共同接活,共同分享劳动成果,但无证,我爸起干活,说话记工作用)承接一东西走向的民房(属于违章抢建为了拆迁多的拆迁费的建筑),在打楼顶时,吊车在南面,一工人站南面楼上距楼沿1米左右接吊斗的 灰浆时掉了下去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一小时后死亡,在场工人说是吊斗碰了下去.但在 开庭审理时却无人证明了都矢口否认,说自己都没看见.
死者家属把房主,我爸,吊车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3,5万,经过审判,现在判我家赔偿10万,我家又无力承担承担怎么办,法院回怎么处理?如果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我家真心无力出钱会拘留呢是吗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