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与某乙二人结伙用自制的“三步倒”药品毒狗,7月底的一晚,二人在某处公路上用药毒倒一条农村土狗后将狗拿回某甲开的冷冻库内存放;8月初的一晚,二人用同样方法在公路上偷得一农村土狗;八月中旬的一晚,二人在某丙家附近用“三步倒”将丙家一农村土狗毒倒后准备拿走时被某丙抓获。请问:某甲与某乙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中的“多次盗窃”?
-
请问:但是司法解释中的盗窃罪释义中的“多次”说的是“所谓多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即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吗?难道甲乙的行为构成“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吗?
-
构成 单次一般以既遂的数额认定是否构成犯罪 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国家珍贵文物为目标除外 “三次” 没有强调皆为既遂
[[i] 本帖最后由 刘传仓律师 于 2008-8-6 22:37 编辑 [/i]]
-
我觉得倒不妨在扒窃的扒字上做文章
-
构成多次盗窃
-
你好!构成多次。
-
但是,不知价值是多少?在浙江省,要是没有达到2000元价值的话,是不构成盗窃罪的。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