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住在**区大场镇,有前后两间房子,前间是分配公房,没有产权,户主是我奶奶,后面一间是我父亲盖的私房,地皮是我奶奶的,现在房子已拆迁,当时的分配是根据户口5个人分150平方,我和我女儿算三个,另两个一个是我奶奶,还有就是我叔叔,我父亲是知青,户口还没有回来。这次拆迁,我们家只拿了八十多个平方,照道理我和我女儿可以拿九十个平方,另外还有各种补偿金,及我父亲的知青费二万八,都被我奶奶和叔叔拿走了,现在我们问他们要属于我们的钱,被拒绝,他们认为房子是属于祖产,要大家平均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