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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在读大专的时候偷了学校的电脑,价值17000元,但所有物品已追回,有少部分损坏,现已被逮捕,学校却在事情发生一个星期后才通知家长,现在经过协商学校要求赔偿损失费大概2000元,但我这个朋友在校期间还借了同学6200元,学校也要求还清才会向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写报告请求从轻处理

民事相关
2008-05-08 17:10: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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