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们租了政府的一块地,合同上约定是允许转租的,之后我们把地转租给了一个人,那个人投资了十几万在这块地上,准备用来做生意,结果还没开张做生意,政府就说要用地,然后就让城管发了通知,让他限期搬清,结果他损失了十几万,现在他已经去法院起诉我,要求我赔他损失,当初我们签转租合同的时候已经约定若政府要用地就无偿返还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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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你的原因,是政府的原因,而且,你在和同中也约定了,如果政府要收回,就无条件返还给政府,所以,他要你赔偿损失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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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