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月24日起开始在**有限公司做医疗器械和耗材的销售,入公司时和经理约好有3个月的试用期,而且底薪是1500元每月,报销公交车和业务电话费,可在工作期间因是新手,工作难以达到经理要求,经理经常批评,而在4月中旬发现公司报销不及时,经常一拖再拖。我在4月24号工作一天后辞职了,现在经理说是我要求辞职,要按最低生活保障给我发工资,我一再和她理论,她才答应给我的银行卡上打1500,还有我公交,电话和出差的405.40元,公司的员工手册上说是4月30号发工资,可直到今天我的工资还不见影,打经理电话不是没人接就是空号,现在我把公司的资料什么的都还回公司了,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怎么才能拿到我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