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面对高额违约金。本人是北京本地人,大学毕业以后就职于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25所,因为在今年考上北航的工程硕士,因此打算在9.1开学前辞职,至今年7月底已经在单位工作3年。但因为当初毕业时找工作经验少,与单位签合同时签下4万元的违约金,这相当于1年的收入,本人实在无力承担。而据几个月前辞职的同事(同学校同时入职的)的情况,单位确实会一分不少的讨要这四万元违约金,并且单位人事生成本单位“不归劳动法管”。同事因为着急要拿到离职证明去新单位就职,把全部家当都交了。还有一点就是由于我的工作性质,我还是秘密级涉密人员,所签保密协议还有半年的脱密期。但是实际上交钱就放人,这一协议并没有被执行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