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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为一家制衣工厂的负责人,租用我哥的面包车去南京拉一批货,且让工厂里一女孩李某(17岁,安徽农村户口)同去,途中,因为大雾天气,我哥的面包车因追尾撞上前面的大卡车,造成李某当场死亡,我哥受了重伤,花费医药费15万元左右。事后,陈某支付给李某的家人(只有一个父亲60岁及已出嫁的姐姐)6.5万元作为死亡赔偿。 事故鉴定我哥为事故的主要负责人,被追尾的卡车司机作了人道主义赔偿1.5万元给死者家属,钱在交通部门,需要我哥的签字才可以将赔款给予死者家属。我哥的车交强险的截止日期为1月8日,事故发生也是1月8日。保险公司为天安保险公司。

损害赔偿
2008-05-06 12:30: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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