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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电视台2007年改制,将兰州电视台、兰州广播电台、兰州广电局合并成兰州广电总局。而去年年底也是是12月份新的广电局突然将我们一直工作在原岗位上的50多名员工“离岗”,这是他们一下所说的名词。没有任何文件,当天就离岗,没有任何理由。 价绍一下我个人的情况,我在兰州电视台到2007年12月20日工作了3年零4个月,期间我兰州电视台签定了由劳动仲栽部门仲栽过的劳动合同两年,合同期限为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而且在被离岗时我的儿子还只有10个月大,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还在哺乳期。

损害赔偿
2008-05-05 23:33: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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