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我丈夫现在还没哟离婚,但是我们已经分居一年了,我流产,身体一直都不好,现在还得了病毒性心肌炎,还有严重的精神抑郁证,我没有办法工作,心脏病比较难治愈,不能累不能生气,抑郁症也一直在拿药控制,我现在的药费非常高,我丈夫的收入在我们洛阳比较高,一个月两三千,但是重来没有给过我生活费和医药费,我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他给予我目前的医药费和生活费,医生建议我住院,但是我现在手里没有钱,请问他应该承担我多少医药费和生活费,还有我住院后他应该照顾我吗?或是请人照顾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