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5岁在楼下骑自行车的时候和一个奔跑的小男孩(3岁)撞到了一起,男孩小腿骨折了,对方家长硬说是我们直冲过来撞的他们,还说可以找到证人,要我们除了负责看病,还要付他们两个家长的误工费2万元,请问数额是否合理,有证人的证词是否我们就要负100%责任,难道他没有监护责任?另外,我昨晚又和对方协商了一下,想私了解决,可是对方说2万没有商量的余地,说她基本工资是6000元,还有奖金和补贴及季度奖金,至少也要6000元,可是补贴及奖金方面没有完税凭证,另外就护理人数及护理时间问题,我让对方找医生开证明,可医生不愿掺和进来,只能开诊断证明孩子好没好,对方说孩子一个半月折石膏医生说还要在家至少休息一个月,这样按两个半月算,请教您,我该怎么办?如果按她们这么算,我是私了好还是走司法程序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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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个孩子撞到了一起,如果当时双方都没有监护人在场,说明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有责任,不能由你们一方承担责任,在计算赔偿数额时应该减轻你们的赔偿责任.
二: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两人护理的必要性值得商榷 三:工资数额是否真实需要单位开证明,需要完税证明四:还有一些情况您没说清楚,所以不好判断, 鉴于以上原因,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以确定哪种解决方式对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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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