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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7年1月底将位于北京市望京区域内的一套住宅委托给北京解氏佳业房产经纪公司代理出租,代理期为一年(我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留给中介公司),委托代理合同上写明到期后最多可以续约3个月,也就是我最晚将于2008年4月底收回房屋。四月下旬我想收回房屋时再与解氏佳业公司联系,已经联系不上,原来的联系电话和办公地点都已经找不到解氏佳业公司的人了。我直接去我的房屋,找到现在正在租用我房屋的租户,他们是08年3月底才住进来的,交了4个月的租金到今年7月底。他们也找不到中介公司。因为我和中介的期约已满,我想现在就收回我的房屋。现在的租户因为已将租金付给中介到今年7月底(中介并未付我到7月底的租金),他们不愿搬出。现在我们因为这事形成僵持。

其它综合
2008-05-05 14:44: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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