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印刷设计公司
对方是一家五金商行(大家是老乡,老乡害了自己)
五金商行来我公司这印了一批五金画册大概5万元左右,货已经印好交给五金商行,但是五金商行说货印的不好,但是又拿了我的货
货在他仓库和门市都有在使用,钱又没给我!
我们没有签合同,送货的时候,送货单对方也没有把名字签全名!
我有的证据都是:这批货物的“电脑文件”印刷用的“胶片”“PS板”,还是就是他仓库还有我的货!
注“胶片”和“PS板”是用来印画册的版!
我如果有打官司!可以打赢吗?麻烦你教教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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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找人证,也可录音,录音注意说明时间、地点、人物、职务,这样可做为证据,像这种情况越快越好,希望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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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注意收集证据,如录音证据,另可以要求对方补打收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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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人可以找一下,你现在应委托律师起诉,防止它转移货物,与产品相关的证据应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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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应当有相应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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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的诉讼风险,建议委托律师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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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你证据还是不足,对方抵赖的话,恐怕很难打赢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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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注意收集证据,然后准备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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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证据不是很有力,最好能再搞个录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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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