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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印刷设计公司 对方是一家五金商行(大家是老乡,老乡害了自己) 五金商行来我公司这印了一批五金画册大概5万元左右,货已经印好交给五金商行,但是五金商行说货印的不好,但是又拿了我的货 货在他仓库和门市都有在使用,钱又没给我! 我们没有签合同,送货的时候,送货单对方也没有把名字签全名! 我有的证据都是:这批货物的“电脑文件”印刷用的“胶片”“PS板”,还是就是他仓库还有我的货! 注“胶片”和“PS板”是用来印画册的版! 我如果有打官司!可以打赢吗?麻烦你教教我!要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08-08-05 1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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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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