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时他爸爸没给盖新房,说就给出5万把拓给窜上.婚后叫我们自己装修,
我们婚后自己装的修我花了将近10万.装修前我们把文书写了因为我们是 哥弟2个盖的又是楼房.写的时候庄的大队的领导们都来了.是这样写的.这楼房归我们所有我们这一大家子都同意了并且签了字,按了手印.但我就写了一张就起了点意见, 现在我还是 心有有些矛盾.因为那房子是婚前他爸爸批的当然房证上也就是 他爸爸的名字了请问那一张文书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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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份 文 书 性 质 是 属 于 协 议 ,有 效 .但 是 ,因 为 是 不 动 产 ,我 国 对 于 不 动 产 的 过 户 有 严 格 的 形 式 要 求 ,故 应 当 办 理 过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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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